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录用潘莉华等六十三名同志为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通知
巴人社公〔2015〕173号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司法局、巴中市林业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身体检查、考察政审、社会公示等规定程序。
经研究,批准录用潘莉华等63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自2015年10月31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本次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自2015年10月31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
潘莉华等63名同志于2015年10月30日前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赴录用单位报到。
请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潘莉华等63名同志公务员录用手续办理和报到情况至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
涉及该县1个乡镇机关综合职位(编码26130264,招录名额25人,公示合格25人),由通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25名公示合格对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后,另行发文。
附件: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通江)录用名单(共63名)(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7日
Copyright © 2025 0827hr.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四川崛兴律师事务所 杨婧律师
蜀ICP备18008087号
川公网安备 51190202000186号
地址:四川·巴中 EMAIL:iamwoody@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