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录用李茂江等九十三名同志为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通知
巴人社公〔2015〕170号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司法局、巴中市林业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身体检查、考察政审、社会公示等规定程序,平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于2015年10月21日对涉及该县1个乡镇机关综合职位(编码:26130265,招录名额27人)27名公示合格对象组织进行了具体单位自主选择,应参加选择对象27名,实际参加选择对象27名。
经研究,批准录用李茂江等93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自2015年10月31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本次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自2015年10月31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
李茂江等93名同志于2015年10月30日前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赴录用单位报到。
请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李茂江等93名同志公务员录用手续办理和报到情况至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
附件: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平昌)录用名单(共93名)(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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