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录用赖青华等二百三十名同志为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通知
巴人社公〔2015〕169号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司法局、巴中市林业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身体检查、考察政审、社会公示等规定程序,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10月21日对涉及该县1个乡镇机关综合职位(编码26130263,招录名额51人)47名公示合格对象组织进行了具体单位自主选择。该职位考察合格对象48名,有1人处于孕期体检缺项未作出结论,虽考察合格,但尚不能公示录用,其自愿放弃选择资格,其分配单位在该职位其他报考对象选择后所余单位中由本人适时确定。
经研究,批准录用赖青华等230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自2015年10月31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本次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自2015年10月31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
请赖青华等230名同志于2015年10月30日前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赴录用单位报到。
请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赖青华等230名同志录用手续办理和报到情况至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
附件: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南江)录用名单(共230名)(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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