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录用杨立卓等二十名同志为公务员
(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工作人员的通知
巴人社公〔2016〕198号
巴中市巴州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身体检查、考察政审、社会公示等规定程序,经研究,批准录用杨立卓等二十名同志为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自2016年10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
请杨立卓等二十名同志于2016年10月27日前依职位所属分别到巴中市巴州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赴录用单位报到。
请巴中市巴州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杨立卓等二十名同志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手续办理和报到情况至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
附件: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录用名单(共20名)(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9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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