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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专技科 时间:2019-01-17 作者:巴中人才网 浏览量:

一、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巴中实际,我市出台《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着力深入推进巴山优才计划,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有效供给,激发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走出秦巴山区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新路子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改革的重点

(一)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按规定逐步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

(二)拓展对象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加强全市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职称评审工作。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在注册地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职称;自由职业等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工作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档案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申报职称。

(三)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品德优先,突出业绩、创新、紧缺、基层四个导向,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以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分行业、分系列对我市职称评价标准进行统一修订完善。

三、创新举措

一是将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脱贫攻坚的,其离岗工作时间计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二是突出品德、业绩、创新、紧缺、基层导向,市辖内评价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修订完善。三是扩大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范围。在将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扩权县的基础上,把巴州区中小学教师的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巴州区。四是提出市域内职称互认举措。在我市取得的同一系列同一专业技术职称,在全市范围内不再经过重新确认环节,互相认可。五是改进评价方式。从2018年起,我市职称评审逐步推行评审与答辩、评审与考试测评、评审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确保评审质量。六是建立巴山优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凡纳入巴山优才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在首次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时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为引进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不定期开展职称评审。

四、保障措施

严格评审程序,明确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审委员会及人社部门职责。明确管理职责,明确评审结果须按管理权限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面向社会公示。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要主动邀请纪委监委实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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