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魏文通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奋力走出秦巴山区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新路子”总体思路和实施“六大突破”、强化“六个推进”战略举措,牢牢把握“三个始终坚持、三个着力提升”的人大工作思路,依靠全体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在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上旗帜鲜明,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主动作为,在推进巴中民主法治建设上持续用力,在促进民生改善上矢志不渝,在联系代表服务群众上倾情用心,在推进人大事业发展上勇于创新,为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奋力走出秦巴山区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新路子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把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专门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学习会、机关干部职工会等不断加强学习教育,更加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人大工作方向正确、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点工作报市委审定后实施,全年向市委专题报告重要事项52次。特别是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在深入调研、认真总结我市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报请市委研究出台《关于健全和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了《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依法构建了我市重大事项决定的制度框架,促进人大决定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不断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承诺、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人次;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及时依法任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动服务全市大局。紧紧围绕市委的安排部署确定人大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主动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开展,确保人大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同心同步。常委会领导带队到基层宣讲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精准帮扶联系贫困村,积极推动挂联重点项目进展,助推挂联企业健康发展,扎实开展巡河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对《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重点调研,提出了完善振兴规划统筹机制、加快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加大优惠政策争取力度等建议意见,得到市委肯定与政府采纳。对全市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情况开展调研,撰写的《关于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经市委转发各级各部门参考。
坚持法治引领,以地方立法为重点,不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科学推进地方立法。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立法和人大主导立法的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形势、市委工作大局、社会民生需求,广泛征集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科学开展立法工作。审议通过了全省首部石窟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为巴中石窟保护工作提供法制保障。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对《巴中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了再次论证修改并征求了意见,草案修改稿已经形成;对《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草案)》《巴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开展了初次审议。根据文明城市创建和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的需要,提前介入《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巴中市查处非法出租汽车客运若干规定(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协助上级人大开展立法修法调研,对民法典分编、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17部法律法规草案提出建议45条,充分反映了巴中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不断强化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全年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4件,对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文件进行了重点审查。努力促进公正司法。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监督,推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污染等难点问题,切实保护巴中绿水青山。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监督,率先在省内作出《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提供了有力支持,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重点工作汇报,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不断促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向纵深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高度关注网络信息安全,对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听取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从法律服务层面推进司法公正,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引导群众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有效保障法律实施。对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表明,全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成效显著,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逐步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初见成效。深入推动学法普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邀请知名宪法专家授课,专题学习宪法新修正案;派员到市级重要会议对宪法新修正案进行了宣讲;联合依法治市办等22个单位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大型宪法文化图片展,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深入贯彻“七五”普法决议,协同开展好“法律七进”活动,常态化开展常委会会前学法,积极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特别是把信访化解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群众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紧扣中心开展监督。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拍摄《脱贫攻坚群众有话说》暗访专题片,专题询问脱贫攻坚工作,梳理重点督办事项8个,明确了责任单位、督办单位和办理时限,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中小企业持续发展壮大。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报告,对全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系统评价了规划实施的总体成效,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强化项目工作、培育优势产业、促进民生改善、推进改革开放和细化工作措施等建议意见。审议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作出构建环保联动机制、加大环境整治力度、逗硬目标考核问责追责制度、提升环境保护能力的审议意见,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巴中良好生态环境。持续推进民生改善。坚持民生取向,听取和审议全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等专项报告,对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森林康养、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跟踪督办,督查校园周边环境专题询问重点督办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告,持续传导责任和压力,推动“急难愁盼”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强化财政预算监督。听取和审议年度财政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报告,审查批准了2018年政府性债务限额的议案。认真落实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研究起草《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预算联网监督办法》《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组建咨询专家库,建成预算联网监督中心,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正式运行,实现对预算决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报告,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两轮跟踪督查,推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创新干部任后监督。修订完善《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办法》,制定了《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的办法(试行)》,建立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报告制度。围绕执行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和落实人大决议决定等重点,开展述职评议,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治观念和公仆意识。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大力支持代表在脱贫攻坚和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中展示风采。强化代表履职培训。依托全国人大、省人大培训基地、各级党校和知名高校,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分级培训、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共计培训310人次,切实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扎实开展“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人大代表展风采”和“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倡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和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实践中建功立业,评选宣传履职优秀代表30名。组织驻巴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全市第三轮交通大会战。通过视察,代表们认为,实施第三轮交通大会战顺应民心,是巴中发展的当务之急、根本之举,符合巴中现阶段发展实际,通过一年的实施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只要继续深入推进,把巴中建成以“6631”为骨架,外快内畅、便捷高效的川东北综合交通枢纽的目标,一定能实现。专题调研全市产业发展,代表们对全市特色农业、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变化感到振奋,增强了促进产业发展的信心,提出了产业发展的对策,形成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优化代表服务管理。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出台《关于乡镇人大代表联络室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有效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切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信息平台,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档案,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对代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进一步激励代表依法履职、为民履职营造良好环境。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成效。探索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测评,客观公正评价办理质效,截止目前,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2件,已全部办结。
紧扣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突出思想引领和制度创新,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暨人大工作研讨会,坚持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抓好常委会及机关党建工作,建立常委会机关党组,设立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面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全力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开展“中梗阻”专项整治,全年共开展督查12次,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努力建设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务实高效的人大机关。持续抓好制度建设。开展“机关制度执行年”活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着力推进制度贯彻落实。对《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已报请本次会议审议;对《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等四个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完善《巴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规则》,坚持月度工作清单、督查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机关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宣传调研工作。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形成了《强化“五个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调研报告》。全年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宣传稿件280多篇,《正确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切实保证地方立法质量》《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事项范围研究》《乡村振兴法治当先行》等90余篇稿件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增进同省内外人大的学习与交流,既注重吸取有益的经验,又促进了巴中的对外宣传。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紧扣中心依法履职,在服务大局、创新人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一府一委两院”的支持配合,得益于全市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关注。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人大代表和所有重视、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开展地方立法的实践经验还需不断积累,人大作用的发挥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改进。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四讲四有”人大机关新定位新要求,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做到“十个坚持”,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法治巴中建设。立足五年立法规划,突出巴中立法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当年立法计划,进一步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等机制,防止立法随意化、形式化和碎片化,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继续审议巴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城乡污水处理条例草案;对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查处非法出租汽车客运若干规定草案开展初审;适时开展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工作;对巴中市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立法项目开展前期调研。认真配合上级人大做好立法修法工作,反映好我市实践成果和群众意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旅游法、电力法、水土保持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
三、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助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紧紧围绕市委实施“六大突破”和强化“六个推进”战略举措,找准监督重点,依法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工作评议、集中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多种手段,积极探索“审议+评议”“检查+询问”等多种监督组合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巴中加快发展和民生改善。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预算调整报告和债务限额议案,常态化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听取和审议科技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报告和部分被审计单位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报告,开展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题询问,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重点督办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和满意度测评;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围绕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稳定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始终坚持履职为民,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持续深入开展“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人大代表展风采”主题活动,进一步激励代表积极投身于脱贫攻坚和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的生动实践;把代表主题活动与各类代表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小组活动,推动成果转化。组织驻巴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全域旅游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完善“双联”机制,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进一步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形式和内容、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和途径、健全联系群众的意见反映和处理机制、强化联系群众工作的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探索直选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制度,强化代表履职的责任担当。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测评机制,健全建议立案筛选、分类交办、重点督办、跟踪督查、办理评价等工作办法,不断提高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四讲四有”人大机关。按照省人大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四讲四有”人大机关建设。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党领导下重要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建设讲忠诚有信念的政治机关。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属性,建设讲法治有权威的权力机关。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的职能属性,建设讲责任有担当的工作机关。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人民属性,建设讲宗旨有情怀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巴中正处于脱贫攻坚、加快发展的关键期,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一定不负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的期望,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勤勉尽责、依法履职,为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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